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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情指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04-24 编辑:音频招标

情指建设中心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并于2024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375-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634


3、项目名称:情指建设中心项目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交通警察支队情指中心项目(包含情指中心、交通广播直播间、车驾管监管中心、安全教育中心、中心机房)建设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包括精装修设计(内部装修工程、声学装修等)、智能化设计(广播直播间音视频系统、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可视化管理系统、车驾管业务用房视频调度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扩声系统及综合布线工程等)、标识标牌(交通发展及安全宣传序厅展示区、交通法规知识互动学习区、交通安全驾驶互动体验区、交通安全警示及宣誓区等)及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专业设计内容。

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情指中心、车驾管监管中心、中心机房、交通广播直播间及安全教育中心设计,总面积约1740㎡,其中情指中心位于交警业务用房副楼,层高11.5m,面积942㎡;交通广播直播间位于情指中心内;车驾管监管中心及小会议室218㎡;安全教育中心位于车管所四楼,面积为327㎡,中心机房位于地下室负一层,面积252㎡。

采购内容:负责完成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情指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含深化设计),并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配合甲方完成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质量目标:设计须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深度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认后1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确认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③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类专业资质-无线通信或有线通信)设计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④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类专业资质-无线通信或有线通信)设计专业乙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 年1月至3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6.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

6.3.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3.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6.3.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6.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3.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或采用手机CA证书-标证通、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最高限定单价报价,各阶段设计费最高限定单价如下,各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各单项报价和汇总报价价:方案设计控制价9万元、初步设计控制价9万元、施工图控制价42万元,三项总体控制价60万元。

2、本项目为代建项目,建设单位: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建单位: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本项目名称明确为: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情指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如各平台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项目名称为主。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6、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http://zbcg.ycjljt.com: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15号


联系方式:0717-6212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18827271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   话:1882727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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